2022-12-08
外贸资讯提前知
12月有哪些公告值得注意?
01我国给予这10个国家进口产品零关税待遇
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换文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1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包括: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
(附件:98%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
02我国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压水炮类产品实施出口管制。
一、满足以下所有特性的高压水炮(海关商品编号:8424899920),以及为此专门设计的主要部件及配套设备,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最大射程大于等于100米;
(二)额定流量大于等于540立方米/小时;
(三)额定压力大于等于1.2兆帕。
二、从事上述高压水炮类产品出口的经营者,须经商务部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口。
三、出口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口许可手续,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填写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文件。
具体公告内容请查询商务部的信息发布。
03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规范和统一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工作,为广大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政务服务,海关总署现就进一步明确报关单位备案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条件: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为以下市场主体类型: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
(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个体工商户;
(5)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2.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04这些产品无法再出口至加拿大
据外媒报道,加拿大禁止使用有害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该禁令此前计划于2021年实施,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被推迟。该禁令做出的时间规划是:在明年年底前禁止销售以上6种塑料制品,并在2025年底前禁止出口,由于医疗需求,一些产品得到豁免。12月20日起,这些产品无法再出口至加拿大。
涉及品类:一次性塑料收银袋(Checkout bags)、一次性塑料餐具(Cutlery)、一次性塑料软吸管(Flexible straw)、一次性塑料餐饮器具(Foodservice ware)、一次性塑料携带套环(Ring carrier)、一次性塑料搅拌棒(Stir stick)、一次性塑料吸管(Straw)
禁止生产和进口环形载体和与饮料容器一起包装的柔性吸管的规定将于2023年6月生效,禁止销售这些物品的规定将于2024年6月生效。
来源参考:
https://www.gazette.gc.ca/rp-pr/p2/2022/2022-06-22/html/sor-dors138-eng.html
05美国一大港征收集装箱滞留费
日前,美东集装箱大港休斯顿港宣布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向货主收取进口集装箱滞留费,以提高货物流通速度同时还授权了可选的超额进口滞留费。涵盖Barbours Cut Terminal和Bayport Container Terminal两个集装箱码头。
这将在30天的公告后生效,并至少持续六十天。“Excess Import Dwell Fee”将在免费时间后的 1-3 天内收取每天每件 50 美元,之后 4-7 天每天收取 75 美元,之后 8-13 天每天收取 100 美元,之后收取 150 美元/件空闲时间后每天 14 天或更长时间。
在超额进口滞留费生效期间,持续进口滞留费将不会继续累积。